关于协会二0二三年会费的标准
各会员单位: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维修行业协会章程》,会员有按时缴交会费的义务。会费是协会办公经费及开展活动主要经济来源,希望各会员单位一如既往,积极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交二0二三年会费。
方法一:会员单位可将会费缴纳到协会办公室,在收款后统一开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直接派发给会员单位。
方法二:会员单位可直接存入协会银行账号,协会工作人员确认收款后,统一开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直接派发给会员单位。
银行户名:深圳市宝安区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银行账号:442010120000525224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城支行
注:请会员单位存款时,在“交款人”栏上注明“单位名称”,“款项来源”栏上注明“会员费”。
会费缴交标准按照我会《章程》规定会员单位收费标准,即:
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500元/年
温馨提示:
1.凡担任会长、副会长、监事长职位的,按照担任职位对应标准缴交会费。
2.协会将协助会员单位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报考及到期换证。
3.服务会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信访、315调解;技术培训、资格资质考证;法律援助;主管部门政策等指导等咨询服务。
4.会员证书由协会统一发放。
5.协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大楼301室 。
6.咨询电话:0755-23218899、88899315 1342791708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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