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政策文件视频宣贯会议精神宣贯
栏目:协会动态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导读]
  2023年9月25日下午,我会执行会长张华旭参加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政策文件视频宣贯会议(宝安交通运输局分会场)。

01

会议议程

1.部运输服务司车辆管理处对《标准》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2.部运输服务司领导对《标准》和《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实施工作进行部署。

3.徐炜副局长讲话,对做好相关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工作,以及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02

文件通知解读


03

会议重点

以下行为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

二、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未按规定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的;

三、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条件仍违规承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