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机动车维修、驾培行业2024年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精神宣贯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4日
[导读]
        2024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在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召开宝安区机动车维修、驾培行业2024 年 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我会秘书长李洁、各维修企业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01

会议议程

(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安全应急科传达维修、驾培行业安全生产等有关文件精神,通报 2024 年机动车维修、驾培行业投诉案件处理等情况;

(二)各参会单位汇报近期维修、驾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三)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安全应急科部署下一步机动车维修、驾培行业相关工作;

(四)局领导讲话。

02

文件通知解读

一、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条件仍违规承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大意义;

(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三)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化服务机构学好用好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四)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精准执法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五)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不断提高标准质量。

三、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单位自查自改;

(二)全面排查清理。

四、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学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二)强化应用,注重监督,支撑行业安全监管与精准执法;

(三)及时总结,细化标准,抓紧出台完善配套工作指南;

(四)强化领导,落实保障,确保工作取得时效。

五、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研判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通知
六、市安委办关于深圳十起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的通报
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24 年修订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2024 年修订版)》的通知
八、深圳市宝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火灾事故预警信息
九、宝安区关于印发《宝安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2024年宝安区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03

局领导讲话

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安全应急科科长钟浩部署下一步工作:

一、在各交通管理所紧密协作、行业协会的全力承办下,于6月成功举办了本年度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应急演练,此次演练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示范,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要不折不扣落实文件精神,传达到位,推动年度联合整治行动;

三、近期投诉量显著上升,须提升投诉处理效率,重点关注平台的投诉。